Sunday, September 13, 2009

談判的基本方法 - 以理服人

一個有力的談判者要懂得以理服人,並利用客觀事實及邏輯說服對方。以理服人,就是針對對方的立場、觀點,以理駁斥或爭辯,從而堅持自己立場的談判方法。做到以理服人,要掌握以下訣竅:

論點要清晰

以理服人,歸結到一點,就是論證自己的觀點,反駁對方的觀點。那麼,自己的觀點便要旗幟鮮明,表達得清清楚楚,然後以事論事,論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的正確與合理。

思維要有邏輯

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立場和觀點,思路要敏捷、嚴密及邏輯性強。談判中難以解決的分歧,雙方進行激烈的辯論交鋒,只有具有強大的邏輯思維能力才能說服對方。談判人員平日就應注意這方面的基本功訓練,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。

不要濫用邏輯

談判不是打仗,必須置對方於死地;談判的最終目的是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立場和觀點,達成協議。因此,使用邏輯“服”人應掌握尺度,不可得理不饒人,到處進攻。如果對方被你逼得走投無路,顏面無存,往往會產生強烈的敵對情緒,對達成協議不利。

把握方向,不要糾纏細枝末節

說服對方,要以戰略眼光先把握大的方向和原則,不要在枝節問題上與對方長時間糾纏,在主要問題上,一定要集中精力,牢牢掌握主動權。對對方的錯誤觀點和無理要求,要做到切中要害,有理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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